個人及社會學科組別又有甚麼寫作要求?
在IBDP的學科組別三 (Individuals and Societies),即個人與社會中,包含的學科有心理學、歷史、地理、經濟等科目,同樣要求學生具備寫作的能力,以表達自己的論述。舉例而言,歷史科學生需要撰寫以2,200字為限的校內評核論文(Internal Assessment),同時更要應對公開試場上的文字挑戰。
比方說,經濟科公開試的試卷一就是一份以寫作為主的試卷,而試卷二同樣要求學生撰寫一篇長文解答問題。同時,經濟科的IA也是3份要求學生以文字就經濟時事題目表達自己意見的評論短文,上限為每題800字。